小規模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取得的銷售額,如何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?
發布時間:2021-04-13 點擊數:1308
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,財政部、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《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1號)明確,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(含本數)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,免征增值稅。
為方便納稅人準確理解、精準享受相關政策,國家稅務總局同步發布《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),就有關問題進行解讀。